边有庞大的华人市场,他们说的是国语。在内地能这么火的歌,在那边也一定会有销量。”
他的话很实在,把商人的逻辑摆得清清楚楚。
现在的郑辉,对于这些唱片公司来说,已经不是一个需要孵化的新人,而是一个可以立刻产生利润的成品。
不过郑辉也一样,现在的他,把宝丽金这些大公司,只当成是新的分销渠道。多一个赚钱的渠道,没什么不好。
九八年的港澳台市场,磁带已经开始被淘汰,主流载体是CD。一张CD的售价,从七八十到上百块港币不等。
郑辉快速算了一笔账。
以一张CD售价八十港币计算,百分之十二的版税,他能拿到九块六。
除此之外,他已经在香港的CASH(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)注册了所有歌曲的词曲版权。按照行规,每卖出一张唱片,词曲作者还能分到八九块钱。
两项加起来,每卖出一张CD,他能赚到接近二十块钱。
这个利润,比内地卖磁带高得多。
哪怕港澳台和东南亚加起来,第一批只卖掉十万张CD,他也能拿到近两百万的利润,这差不多相当于在内地卖一百万盒磁带的收益了。
更何况,他不觉得只会卖这么少。
合同的年限是两年,里面还有一个条款,如果两年内CD销量超过五万张,发行权自动续约一年。
如果销量低于三万张,双方都可以无条件解约,互不追究责任。
这个条款很公平,给了双方一个明确的预期和退路。
郑辉合上合同,看着对面的陈经理。
“合同我看完了,没什么问题。”
于是双方拿起笔,在合同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一式两份,两人交换。
陈经理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小心翼翼地收进公文包,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和刚来时不一样了。
“合作愉快,郑生。”
“合作愉快。”
“对了,专辑发行,肯定要配合宣传。我们需要安排一些电台打榜和电视台的通告,主要是在香港和湾湾那边。你看什么时间方便?”
郑辉想了想,说道:“我接下来要在内地跑商演,行程已经排满了。”
李宗明好不容易敲定下来的几十场商演,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,他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港台市场就全部推掉。
陈经理有些为难,没有宣传,光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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