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有此类情况发生,即便是二千石的高级官员,也要先投入大牢,依法治罪。这道诏令的颁布,极大地打击了豪强地主的嚣张气焰,保护了贫苦百姓的切身利益。
刘肇体恤民众疾苦的举措,远不止于此。他多次诏令各地官吏清理积压的冤狱,为蒙冤之人平反;抚恤鳏寡孤独,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;矜悯孤儿弱童,设立专门的机构加以收养;并一再减轻百姓的赋税徭役,让民众能够休养生息。与此同时,他还常常告诫上下官吏,要认真反思自身的施政得失,思考造成天灾人祸的自身原因。而刘肇自己,也常常以“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”的古训来自责。例如永元八年(96年),京城洛阳地区发生了严重的蝗灾,庄稼颗粒无收,百姓苦不堪言。刘肇得知此事后,当即下诏罪己,开篇便说:“蝗虫之异,殆不虚生,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。”其忧民之心,殷殷可见,令满朝文武与天下百姓无不深受感动。
永元五年(93年)二月,刘肇下令将京师洛阳的上林苑、广成苑之中的果园,全部借给贫民耕种采摘,并且明令禁止收取任何赋税,让贫民能够借此获得一份收入,渡过难关。永元十一年(99年)二月,他又派遣使者巡视各郡国,下令让那些因受灾而无法养活自己的百姓,前往山林池泽之中捕捞鱼虾、采集野菜野果,同样不收任何赋税,最大限度地为百姓开辟生路。永元十六年(104年)春正月,刘肇下诏,对那些拥有田产却因贫困而无力耕种的贫民,由朝廷统一发放粮食和种子,帮助他们恢复农业生产。同年夏四月,他又派遣三府的属官分赴四州,为那些家中没有耕牛的贫民,提供一定的费用,帮助他们雇佣耕牛耕种土地。这一系列举措,不仅极大地缓解了贫民的生活压力,更促进了牛耕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,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
彼时,岭南地区(今广东一带)盛产龙眼、荔枝,味道鲜美,被誉为珍馐。为了满足朝廷的享用需求,地方官府常常征调大量民力,昼夜不停地传送这些鲜果。“十里一置,五里一候”,沿途设置无数驿站,役使百姓快马加鞭,风餐露宿,不少民夫甚至因为劳累过度而倒毙途中,实在是劳民伤财。大臣唐羌目睹此景,心中不忍,当即上书朝廷,请求停止这种奢靡的进贡之举。刘肇看到唐羌的奏疏后,深以为然,当即批示道:“远国珍羞,本以荐奉宗庙,苟有伤害,岂爱民之本?其敕太官勿复受献!”他认为,远方的珍贵食物,原本是用来供奉宗庙的,如果因为采集和运输而伤害了百姓,那便违背了爱民如子的根本宗旨。于是,他下令让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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