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是瘦肉,其次才是带肉的排骨,至于骨头和下水,有的地方甚至不吃。
猪下水,一两毛钱一斤,烂大街,因为舍不得放重料,那味道可想而知,家猪还好,野猪那就真的受不了啦。
“额,个人习惯,我比较喜欢猪肋骨,带点肉,炖了吃十分香。”
一看这里还有个奇葩,采购当机立断,生怕对方反悔,立马说道:“没问题,不就是排骨吗?我做主了,送你二十斤排骨。”
排骨上那点肉就是二十斤,剔下来也没有十斤肉啊,至于骨头压根不值几个钱。
见他坚持,尤庆志等人也没有再劝,再劝就显得李建国傻了,反正他又不是脑子有病,估计是经常吃肉吃腻了。
山里部分猎户,家里确实是不缺肉的,隔三差五就吃,但能吃肉,不代表不穷。
“大师傅,给这位同志挑最好的肋骨,给他剁了,大小均匀,多带点肉,别让人家吃亏。”
话虽如此,可带不带肉先不说,肯定是带骨头的,只要带骨头,他们就亏不了。
对方也没耍花样,带的肉不少,全是肋骨,脊骨都没给他,凑了二十斤,剁好了,给他找来一个铁桶,装了进去,桶就送他了。
猪下水装在另一个桶里,一并送他们了。
几人走出三院,尤庆志掏出二百元递给李建国。
“尤哥,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“野猪是你打的,我们是沾你的光。”
“这二百,你拿着,剩下二百,我们五人平分,一人四十元,就当是我们出苦力赚的了。”
他们是请了个假进的山,要是毫无收获,还没有一点收入,怎么跟家里人交代?
“平分就好了,我无需多拿。”
李建国只是碰到了野猪,他也没能提前知道,有什么情报,纯粹是碰巧了。
换句话说,如果没碰到,那哥几个只能分他手里提的野鸡野兔了。
是的,野鸡野兔,他没有卖,分给大伙了,刚好一人一个够分。
李建国要了一个最肥的兔子,足足六斤重的。
“行了,别矫情了,我们又是肉,又是野鸡野兔的,我们除了出了点力气,没什么功劳,拿着吧。”
他们一共打到一只野鸡,一只野兔,不能说毫无收获,但如果没有这两只猎物,平均一人一个,光靠李建国也不够分。
生拉硬拽,塞给他二百元,其他二百平均每人四十元,满载而归,都十分欣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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