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人,见义勇为,遇到通缉犯杀了也就杀了。
李建国唯一的错就是把尸体挂在正厅级干部阳台上,所以副局长才说他尿性。
他把该杀的杀了,不该杀的,有能力也没杀,只是示威,警告,难道不是尿性吗?
副局长的态度很明显了,哪怕你全家自爆都没用,费尽心机,查到最后,就是挂尸罪?这不是闹吗?
告他什么?扰乱治安?这跟翟家太太雇凶杀人来比,压根不叫事。
所以副局直接摊牌了,除非你翟家自爆,否则这点扰乱治安,浪费警力的罪,也没招。
因为这小子太狡猾了,一点马脚没露,别说定罪了,想拘留他都没理由。
原本是一个二等功,结果查到最后如果确定是李建国,那只能是拘留加罚款,因为李建国犯的最大的错,不是杀人,而是挂尸体,是扰乱治安,是浪费警力。
一个保卫科,相当于公安,而赖五,是通缉犯,公安遇到通缉犯袭击,杀死他有什么问题?
一点问题都没有,尤其是李建国立功无数,哪怕细节上做的不是那么尽善尽美,也无可指责,说不定还要给他记一功,毕竟抓到了通缉犯。
但他挂尸的行为,肯定是不对的,功过相抵,这谁还愿意浪费时间去查?
正如副局长猜测的那样,如果是普通人杀得,说不定还能当个案子办了,可要是李建国,那连查的必要都没有,因为查到最后,也不能把他如何。
纯粹是浪费警力,而翟家也不傻,断然不会杀敌八百,自损一万。
试想一下,翟家太太自爆雇凶,翟天仁的前途,几乎到头了。
这年头可没有什么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说法,因为家庭成分,偏见无辜的还少吗?
家里要是有个罪犯,其他人别想好过,工作你都找不到,就是这个道理。
所以这个案子,唯一的答案就是抓到秦二,以他为突破口,如果确定了翟家找他是报复李建国的,那就没有必要查了,因为没证据,即便有也没什么大用,又不能以杀人罪起诉李建国,最后不过是浪费时间。
他们就盼着,抓到秦二爷后,从他口中得知,是去报复其他人,那样还能有个功劳可得。
可要是李建国,那真没必要查下去,人家有执法权,赖五又是通缉犯。
副局长推测,挂尸,其一是报复翟家,其二,估计这小子不知道自己杀得是通缉犯,所以不敢承认,等上了报纸知道了,再跳出来,他又不敢了,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