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恶狠狠的眼神,铁了心会报复的,事情闹那么大,事后对方打听一下就会知道他们两个人是谁。
他无所谓,他不是本地的,对方也找不到他,而且他孑然一身,更不怕被报复,但战友家不行,他还有个妹妹,一旦让那两个人知道,绝对不会放过她。
这也是上级劝退他时,他没有拒绝的原因,因为他要替战友,看护好他妹妹,毕竟他战友临死前,看向老家方向,那一眼望穿的眼神,充满了不舍。
如果有枪,十个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,但突如其来,加上误打误撞,毫无防备,若不是战友推开他,替他挡了子弹,死的就是他了。
所以找工作还在其次,能带上战友妹妹待在一起才是关键。
能远离家乡,脱离这帮歹徒的视线,他自然满意,但前提是带上战友妹妹才行。
毕竟老家是一块伤心地,远离那里生活也好,他想让对方走出来,而不是永远停留在那一天。
他还记得,他跌跌撞撞,浑身是血的抱着战友尸体,返回家里的场景,他不敢看对方的眼睛,任由对方打骂指责,可一切都迟了。
那时候,他恨不得死的是他,所以他不能只为自己而活,还要为战友而活。
“让我加入你们,没问题,但我还要一个工作名额,适合女人的。”
“艹,你不要得寸进尺啊,不识好歹。”
所有人都怒了,他们虽然因为青年的态度而愤怒不已,但碍于李建国的招揽,他们也没说什么。
毕竟听到对方是当兵的,他们就已经不怎么气了,毕竟输给普通人,那是他们无能,但输给当兵的,输得不冤,毕竟军队上永远不缺比自己强的人,正所谓强中自有强中手。
没什么不服气的,你厉害?总有比你厉害的存在,毕竟能当兵都是千挑万选的,从身高,到体重,从眼力,到走路方式是不是顺拐?是不是左撇子?总之,能当兵,首先就是挑过的。
而当兵后又要筛选,厉害的进更牛的部队,不厉害的,当义务兵即可,混两年回去,也算为国效劳了。
但这玩意就像是数学题,会的是真牛逼,不会就是不会。
厉害的那是真厉害,但不行的也是真不行。
对方厉害,一个打他们六个,李中队惜才,这点没什么错,毕竟总比遇到个胸无大志的长官要好吧?
惜才说明唯才是举,人人都有机会,你没机会,那是你的问题,而不是长官有意打压你,机会公平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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