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老婆又说了一遍:“我问你去不去看。”
“你想看?”
“看,为什么不看。”老婆把纸巾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,靠在沙发扶手上,“那个老板娘被欺负成那样,她老公进去砍人,搁我也砍——但法律说不行,我想看看法律到底怎么说的。”
老周转过头,发现老婆的眼睛有点红。
“你怎么了?”
“没怎么。”老婆吸了一下鼻子,声音闷闷的,“我就是想起那个老板娘了,上次咱们逛超市,她还帮咱儿子找过一个气球,找了好久,你忘了?”
老周没忘。
那回他带着儿子去超市买东西,儿子非要货架最上面挂的那种气球。
他够不着,老板娘踩着凳子帮他拿下来,还弯腰塞到儿子手里。
儿子说谢谢阿姨,老板娘笑着摸了摸他的头。
老周把手机放在茶几上,把啤酒罐里最后一点喝完,捏扁了扔进垃圾桶。
“到时候上映了,咱俩去看。”他说。
“孩子谁带?”
“让你妈帮看一天。”老周站起来,关掉落地灯,“睡吧。”
......
第二天一早,林默坐最早一班高铁回了燕京。
老赵留在廊坊处理收尾——拆景、还设备、结算场地费,这些事老赵熟,不用他操心。
到燕京的时候是早上八点半。
林默回家把行李撂下,换了件干净衬衫,直接去了最高检。
他先回了自己办公室,桌上堆了一摞文件,最上面是几份待审的简报,旁边放着老韩留的便签——韩正明那笔字跟他人一样硬邦邦的,横平竖直:“回来找我,汇报一下《第二十条》的情况。”
林默把便签搁下,整了整衬衫领子,上了楼。
老韩办公室的门开着。
林默敲了两下门框,老韩正低头看文件,头也没抬:“进来。”
“韩处。”
老韩这才抬起头,摘了眼镜上下打量了他一眼:“瘦了,廊坊的盒饭不行?”
“还行。”
“还行就是不行。”老韩把眼镜重新戴上,指了指对面的椅子,“坐,片子拍完了?”
“拍完了,后期大概二十多天,一月就能上!”
老韩点了点头,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不紧不慢地说:“赵检昨天还问你来着,他说张检前两天开会的时候提了一句——《第二十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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