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个男人。
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袖口卷到手肘,露出骨节分明的手腕。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镜片后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手里的书。侧脸的线条干净利落,还是她熟悉的样子。
是陆屿。
苏晚的心脏猛地一跳,下意识地低下头,想把自己藏起来。
怎么会这么巧?
她端起咖啡杯,又喝了一口,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。可手指还是控制不住地微微发抖。
三年没见了。
她以为自己早就忘了,以为那些过去都已经被时间冲淡了。可只是一个侧脸,就让她所有的伪装瞬间土崩瓦解。
她偷偷抬眼,又看了过去。
陆屿比三年前成熟了一些,轮廓更分明了,头发也剪短了。他看书的时候很专注,眉头微蹙,偶尔会翻一页,手指在书页上停留片刻,然后继续。
他手里的书,封面是淡蓝色的,上面写着四个白色的字——《晚风来信》。
苏晚的血液,在那一瞬间凝固了。
《晚风来信》。
这五个字,像一把钥匙,打开了她尘封了三年的记忆闸门。
那是她当年写了一半的故事的名字。
大三那年的夏天,她每天泡在咖啡馆里,写一个关于错过和重逢的故事。女主角叫晚晚,男主角叫阿屿,女主角喜欢喝半糖少冰的拿铁,男主角喜欢看她写故事。
她写了三万字,写了整整一个夏天。
然后,在那个夏天的最后一天,她坐在电脑前,哭着把整个文档都删掉了。
因为那天,她妈妈给她打电话,说她爸爸摔了腿,需要钱做手术,让她赶紧找个稳定的工作赚钱。因为那天,她投出去的第十份简历石沉大海,招聘网站上中文系三个字显得格外刺眼。
因为那天,她看着银行卡里不到四位数的余额,突然觉得,写作这件事,真的太不切实际了。
她删掉了文档,删掉了所有和写作有关的东西,也删掉了陆屿的联系方式。
她配不上他的期待,也配不上自己的梦想。
就让那个夏天的故事,永远停在那个夏天吧。
可是现在,《晚风来信》这四个字,就那样赫然出现在陆屿的手里。
这不可能。
苏晚的心跳越来越快,她几乎是本能地想站起来逃走。
可是已经晚了。
陆屿似乎感觉到了什么,抬起头,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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