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高廉的女儿高玉珊,或者说她的另一个名字……高二壮!
没有肉体的出阳神,算不得多么高深的手段。
电磁感应异能,在先天异能中也算不上多强。
要是放在古代,高二壮这样的异人,虽然称不上最弱的一批,但却也绝对称不上强大。
充其量,也就是奇人异士的范畴而已。
但是在现代的话……
“人类制造出来的神灵!”
在这个互联网时代,秦云的评价,绝对不算夸张。
若非高二壮的能力实在太过棘手,未来曲瞳准备动手的时候,也不会想尽办法,先搞死高二壮了。
“还是尽可能不要被对方盯上的好,不然以后怕是连手机都用不了了。”
……
“哎呦,卧槽,总算是逮到这倒霉玩意了!”
“跑啊,你不是能跑嘛,再跑一个给我看看!”
嘲讽了一番对面的比壑忍,戴着大金链子,留着一撇鼠须的邓有才,也是开口道。
“高哥,咱们现在咋整?总不能一直在这大眼瞪小眼吧?”
高廉:“人不咋样,但说实话,他手中的那柄刀确实有点扎手。
而且你们发现了没有,那柄刀很擅长打群战,围攻他的人越多,所能发挥出来的战力也就越强。
想要拿下,还是得一对一才行。”
经过之前的战斗,吃了点亏以后,以高廉的经验,倒是不难摸出蛭丸的特点。
思考了一番后,他也是安排道。
“我正面牵制,有才,还有有福,你们两左右包抄过去,一定不能让他跑了,实在扛不住就请仙家上身。
记住,咱们三人的距离得稍微拉远一点,可以车轮战,但是不能被判定为围攻,不然就麻烦了!”
高廉的方法虽然卑鄙,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双方战力差距不明显的情况下,这就是对付蛭丸最好的办法。
“得嘞,高哥你就放心吧!”
不同于邓有才的接地气,推了推无框眼镜,邓有福却是低声道。
“计划我听懂了,但是请叫我史密斯……”
“你可拉倒吧,还史密斯呢,我看你就是洋墨水喝多了,净搁这装逼呢。
哥你别忘了,不管你多装,你都是吃咱爹吗从黑土地里的食长大的,做人不能忘本知道不?”
“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……”
依旧不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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